「好書」仍然是「好書」:

論普拉茲的聖經批判

余創豪

普拉茲批判「好書」

美國猶太裔作家普拉茲(David Plotz)寫了一本頗具爭議性的書籍,這本書的題目很長,一口氣讀下去也不容易,讀者們,預備好了嗎?這書名是:【好書:當我逐字閱讀聖經之後所得到奇異、好玩、令人不安、妙不可言、充滿啟迪的教訓】(Good Book: The Bizarre, Hilarious, Disturbing, Marvelous, and Inspiring Things I Learned When I Read Every Single Word of the Bible)。並不是所有猶太人都接受猶太教,普拉茲以一個批判的眼光分析猶太教的聖經,亦即是基督教的舊約聖經,自古以來,批判聖經的書籍可謂汗牛充楝,但普拉茲採取了一個與別不同的方法:他完全沒有參考任何歷史研究、聖經註釋,相反,他嘗試在沒有任何背景資料的影響下,直覺地評價聖經故事。

普拉茲認為:舊約聖經所描述的神三番四次嚴厲地懲罰人類,而且手段殘酷,約書亞統領軍隊進入迦南地時對異族格殺勿論,士師記的所謂士師其實是「兒童殺手」,詩篇第二十三篇<耶和華是我的牧者>傳誦千古,但這是「粉刷」殘酷的耶和華,在其他詩篇則充滿著對異族惡毒的咒詛,例如「他殺戮有名的君王,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;就是殺戮亞摩利王西宏 ……又殺巴珊王噩 ……。」「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,那人便為有福!」此外,神禁止以色列人和外族通婚,在【以斯拉記】裏面,當一些猶太人被發現娶了外族的妻子之後,他們被勒令拋妻棄子。普拉茲質疑:真金不怕紅爐火,如果以色列人的信仰是真理,那為什麼會懼怕被外族的宗教「污染」呢?也許,普拉茲所說的「好書」是一句反話。

普拉茲提出了許多值得深思的問題,舊約聖經的神是否過於凶殘而缺乏了至高神應有的道德情操呢?衪對以色列人之外的異族採取滅族政策、或者禁止通婚,又是否過於絕情呢?那些所謂「外邦人」、異族到底做了什麼事而值得這樣對待呢?要衡量普拉茲的評價,我們不得不回到歷史脈絡裏面。

亞伯拉罕故事的意義:不再以生人獻祭

舊約聖經故事的地理範圍是今天的所謂「近東」,這是一個以西方文為中心的名稱,正確來說,這包括了美索不達米亞、埃及、巴勒斯坦(迦南地),在古代宗教學裏面,近東還包括了亞美尼亞、塞浦路斯、克里特島(Crete)。在公元前二千多年,近東的主要宗教是一種精靈主義的多神教,很多民族認為大自然界每種東西和現象的背後都有精靈主宰,海有海神,山有山神、雷有雷神 ……,這些神靈並不是道德的依歸,他們無非是令人恐懼的對象,由於任何災害都被視為觸怒神靈的後果,為了滿足神靈而不讓大禍臨頭,許多近東宗教都有獻祭儀式,而且是以生人獻祭。舊約聖經的【創世紀】曾經記載:神吩咐亞伯拉罕將自己兒子以撒獻祭,他沒有絲毫怨言而默默地遵行,在最後關頭神出手制止,以動物代替了生人獻祭。大多數人都將焦點放在亞伯拉罕不問情由的絕對信心,但其實這段聖經故事具有另一個劃時代的意義,這顯示出亞伯拉罕的神跟當地民間信仰的神截然不同,人並不需要獻生人祭來取悅神。

這獻人的習俗流傳廣遠,【列王記下】記載在戰爭失利時,摩押王在城上把長子殺掉獻祭。【士師記】第十一章亦提及一個以色列人獻生人祭的故事,但作者舖述時明顯地表示這是一個錯誤。【耶利米書】立場更加鮮明,作者耶利米嚴詞指責有些人「在欣嫩子谷,建築巴力的邱壇,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。」這是「可憎的事……,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,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。」由此看來,舊約的神對異邦宗教厭惡,以戰爭來清理迦南地,以禁止通婚來防止邪風異俗,這並不是毫無道理。但這是否猶太人故意抹黑外邦人而捏造的故事呢?事實上,近東宗教以生人獻祭,是有獨立於舊約聖經以外的歷史考古証據支持的,在下面我將提出例子。

此外,迦南地宗教的性倫理十分寬鬆,基本上,神明的性格反應了人類群體的價值觀,迦南地有一個性慾旺盛的女神,幾乎人盡可夫。一些學者認為古代近東宗教影響了希臘羅馬宗教,無怪乎一些古希臘神廟設有廟妓。普拉茲覺得聖經的性倫理有點嚴苛得不近人情,但考慮到以色列的信仰是對近東宗教的反彈,這便不難理解。

恐怖的希臘神話

在下面我將會介紹希臘神話所描述的神明,希臘神話的發展時間與地理範圍跟近東的並不一樣,為什麼我在這裏提出來呢?一來,一般讀者比較熟悉希臘神明,二來,正如上面所說,希臘神話具有近東宗教的影子,它是地中海文明的高峰,這些神話故事可說是先民對神觀念的結晶,介紹那些神話,可以讓我們知道為什麼舊約聖經的神是鶴立雞群。

宙斯(Zeus)是希臘神話的至高神,跟人間的王朝一樣,希臘的神也會內鬨,宇斯推翻了父親而成為統治全宇宙的神明,後來他自己的家人與部下對他發動政變,但這是流產政變。宙斯法力無邊,卻往往濫用權力,在他自己和赫拉舉行婚宴時,一個天神拒絕出席,於是宙斯將她變成一隻烏龜。提起婚宴,便不得不指出宙斯好像那位迦南女神一樣,他是人盡可妻,宙斯會以各種方法獵取美女,有一次他看上了一位名叫麗達(Leda)的凡間女子,於是他化身變成一隻天鵝,讓麗達擁抱自己,在同一時間宙斯的下屬「睡神」普諾斯(Hypnos)從旁迷暈了麗達,「催眠術」的英文 hypnosis 就是從Hypnos轉出來的。如果將這情景改成現代,那麼宙斯是黑社會大哥,在宙斯跟美女調情時,普諾斯暗中在飲品落下迷藥。在這方面,舊約聖經的至高神和希臘的至高神完全沒有絲毫相似。

上面提過,古代宗教學將克里特島納入近東,根據傳說,克里特國王米諾斯(Mino)每年必須把一頭公牛獻給海神,有一年米諾斯把一隻好牛留下來給自己,只是獻上了一隻次好的牛,海神大怒,為了懲罰米諾斯,他令米諾斯的妻子與那隻好牛發生人獸交,她生下來的兒子是一頭半人半牛的牛頭怪(Minotaur),牛頭怪名字的上半截Mino 是取自米諾斯,後半截 taur 是「牛」的意思,福特汽車公司曾經出產一種名叫「金牛座」(Taurus)的車種,Taurus 正是源於 Taur。普拉茲認為舊約的神殘忍,但試問舊約聖經有強迫人獸交的懲罰嗎?

牛頭怪出生之後便一直住在一座迷宮中,每年一些童男童女要被送入迷宮裏面,被牛頭怪活剝生吞,後來一名勇士進入迷宮之後,在迷宮大門口綁著一團線球的一端,跟著一面走入迷宮,一面放線球,在迷宮深處那名勇士殺死了牛頭怪之後,便順著線索返回入口,逃出生天,自此之後「線索」(clue)便成為了指引的代名詞。歷史學家認為:牛頭怪吃童男童女的傳說,反映了當時的習俗,考古學家在克里特島發掘出許多兒童的頭蓋骨,那些頭蓋骨有被打穿的痕跡,而有些手骨和腿骨則有被削肉的跡象,看來克里特人不單止以童男童女獻祭,而且還吃人肉。

最後我要介紹的是蛇髮女(Medusa),在希臘神話中,蛇髮女是一個頭上長滿蛇的怪物,她擁有一種可怕的法力,任何人跟她有眼神接觸,都會變成石頭。蛇髮女原本是一個美女,她是服侍戰神雅典娜(Athena)的女祭司,海神覬覦其美色,在雅典娜面前將女祭司強姦,奇哉怪也!雅典娜竟然沒有去對付海神,而是懲罰受害者,她失去了處身之後便不再潔淨,也喪失了女祭司的資格,雅典娜把她由美女變成了醜陋恐怖的蛇髮怪物,而且任何人也無法接近她,因為正如上面說過,任何人看她一眼都會變成石頭。請恕筆者政治不正確,這令我聯想起伊斯蘭教法(Sharia),在這種法律底下,被性侵犯的女性會受到懲罰,親人可以對她執行「榮譽殺人」(honor killing)。普拉茲質疑舊約倫理,但舊約律法有那一條主張懲罰受害者呢?

或者有讀者會認為筆者先入為主,讀了舊約聖經後再找出近東宗教、希臘神話的問題。其實,筆者最先接觸的神話故事是中國神話,跟近東宗教、希臘神話一般,中國神話反映了人的七情六慾、明爭暗鬥,但後來讀聖經故事,卻發現其卓然不群,彷彿是拔地而起的孤峯。

「好書」仍然是「好書」!

2009/9/14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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